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傳票
FSC的香水哥毀謗文章事件即將進入尾聲
叫我7號下午3點10分到彰化地院開庭
3點準時到達.就在等等等.................半小時過後
還是等等等
等待了一小時終於換我了.偵查庭詢問不用5分鐘
法官隨便一翻六法全書.加重毀謗是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
證據確鑿上訴成功機率很低.所以在網路發表不實言論可大可小
完全是看原告是否要提出告訴.必附帶民事求償
被告也提不出相關事證.所以結果就成定局
得饒人處且饒人
沒有要求求償
只求還我一個公道
網路毀謗者發表不實言論.被毀謗者必須自己去尋找相關證據
而且是依照被告案發地當地地方法院開庭
會對香水哥提告是以此事件告訴各位網友在網路上請謹言慎行
因為只要對相關人事物有毀謗的文字就有可能中槍
PS
躺著在家裡都有可能被告
PS2
21號此案將結案
PS3
所以開庭很看運氣的.要看遇到的法官如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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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變態...............
大變態...............
大變態...............
哈哈哈!!!!
別告我@@"
[版主回覆12/08/2010 01:38:22]我承認 而且要去台南太遠了嗯...讓香水哥知道打嘴砲的下場就是這樣...
這種人下次才不會亂亂來...不是啥事都是可以亂說話的
我很閒~~可以跟你依職跑法院的!!!!
哈哈哈
終於要落幕了 希望以後不會再出現類似的事件發生
記得結案後 要去廟裡拜拜 並吃豬腳麵線喔 去去霉運
晚上還在台中市亂晃,有問題!!!! 去找阿妹就對了!!
嗯 高格調的官司 不民事求償 要是我 我會把事務成本(跑來跑去加請律師的成本) 求回來
網路上嘴砲的人太多了,給個教訓是應該的
歷史的一課...
昨天你不在,我去miller那保養冷氣....
法律過程的勞心勞力是不會有人瞭解的....
有人說我是狗ㄟ
我也可以告他嗎??
[版主回覆12/08/2010 21:10:21]不行 因為他把你幫寵物孩子真的生氣了
讚啦...........
以後外出小心,不要老是被遇到,下次在不對的地方遇到就不好了
好自由,好氣度